昨天,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始,市本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收取标准将有所上调。调整后,按幼儿园不同等级,每人每年保教费支出将提高700到1200元。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将上调
日前,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市本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具体标准调整为:省一级公办幼儿园每人每月收费500元,比往年提高70元;省二级每人每月收费450元,比往年提高120元;省三级每人每月收费350元,比往年提高100元;准办园每人每月收费250元,比往年提高100元。此次调整将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执行,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惯例操作。
目前嘉兴市本级幼儿园共分两大类,一类是公益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82.4%,是市本级学前教育的主要力量,它们享受财政补贴,由定额和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和财政定额拨款的小区配建等民办公助幼儿园组成。另一类是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备案执行的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17.6%。
据了解,当前市本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公助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很高限价管理,按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上限自主制定标准,不得上浮;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自主定价。其中,政府定价的保教费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430元、省二级每生每月330元、省三级每生每月250元,准办园每生每月150元。
现行标准一直沿用2005年的标准,8年来,除准办园保教费曾作微调外,其他各级幼儿园的保教费一直没有调整。与周边地市相比,嘉兴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处于省内较低水平。以省一级幼儿园为例,杭州、宁波、金华每人每月收费均超过500元,嘉兴仅为430元。
上调原因:幼儿教职员工收入过低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理论上,其成本补偿以家长承担为主、财政补贴为辅来共同完成。适当提高保教费收费标准,是为了改善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收入过低的状况,以此促进我市幼教事业健康发展。
调查显示,在编幼儿教师与在编小学教师相比,平均年收入约低5000元;占幼儿教职员工总数大多数的非编制教师和保育员的收入,则大大低于嘉兴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平均水平,人均年收入应发数保持在2万元至3万元。低工资也让部分幼儿园面临招聘保育员困难的问题。
另一方面,幼儿园的运作成本也在不断增加。按照2012年浙江省有关规定,“按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幼儿园目前一般都只配备1名。浙江省幼儿园等级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了增加人员配置的要求。班额的严控和人员配置的增加,必然增加幼儿园的经费支出。
财政补偿改善窘境
咨询收费是关键
近3年来,我市对公益性幼儿园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生均定额财政补贴标准逐年提高至:省一级幼儿园1450元/年、省二级幼儿园1350元/年、省三级幼儿园1250元/年、准办园1150元/年。
按现行成本补偿情况,我市公益性幼儿园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少量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享受财政差额拨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的多少对幼儿园运营成本补偿的影响不大,与幼儿教师的收入也没有绝对关联,比如一幼、二幼、三幼、机关幼儿园等。
另一类主要是生均定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这类幼儿园享受财政定额拨款后,成本补偿的窘迫境况得到大大改善,如商业幼儿园等。但依靠财政拨款仍是杯水车薪,咨询的收费是幼儿园成本补偿的关键,同时也是编外教师和保育员收入的主要来源。
第三类是生均定额拨款的民办幼儿园。一般都是小区配建幼儿园,享受与定额拨款公办幼儿园相同的财政补贴政策。这些幼儿园均以“找米下锅”的形式运作,入账渠道窄,兑付的功能自然减弱,非编人员的收入普遍偏低,队伍不稳定,对保教质量的提高有一定的冲击。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上调考虑了社会承受能力,增加的收入将用于提高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收入,以此来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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