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锅碗瓢盆,大到家电家具,所有物品分类打包、登记在册、专人搬运……昨天下午,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准予执行裁定书,南湖区人民政府依法对湖滨二期毛某的被征收房屋组织实施强制搬迁。据了解,这是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以来,我市房屋征收项目实施的首例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前劝离被征收人
作为我市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片区之一,湖滨二期地块分为毛纺区域和绢纺区域,涉及被征收人1249户。该项目自去年启动以来,由于补偿咨询公平咨询、征收程序严格到位、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仅仅在“一奖期”内就有1233户被征收人主动签约,占比超过总户数的98%。
截至强制执行前,湖滨二期仍有13户被征收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错过了签约奖励期限,至今仍没有签约搬迁。绢纺新村4幢的毛某就是其中一户,那是一套位于顶楼的二室一厅。
自征收工作实施以来,房屋征收人员多次与毛某协商征收补偿安置事宜,并根据该地块的补偿政策提出了多种补偿安置咨询供毛某选择,但毛某提出的利益诉求远远超过政策范围。“我们通过各种方式,20多次向他宣传解释法规、政策,但他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征收。”房屋征收人员表示。
由于房屋征收部门与毛某就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去年11月29日,南湖区人民政府依法对该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送达毛某,同时在征收现场发布了补偿决定公告。毛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咨询和复议,也不履行补偿决定规定的义务。
为了维护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上门进行催告但无果后,今年4月中旬,南湖区人民政府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补偿决定司法强制执行申请。5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裁定,认定征收补偿决定合法,准予实施强制执行,由南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昨天下午1点多,在实施强制执行前,南湖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再次上门,经过反复宣传解释,很终将毛某顺利劝离。
执行过程受到监督和公证
记者了解到,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了徐王公寓的一套住房作为其过渡房。
昨天下午,在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在公证部门多位公证人员的全程公证下,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城管队员对物品进行分类打包,并在纸箱上贴上标签和封条,另有专人进行登记、摄像;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包括对城管队员执法程序的公证,以及对屋内所有财物的公证;搬家公司工作人员将物件逐一搬下楼,并用搬家车运送至徐王公寓。
据介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南湖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司法强制执行咨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据征收工作人员介绍,在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前,相关部门已将按政策规定的两种补偿方式确定的用于货币补偿的款项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分别准备完毕,以便被征收人在房屋被执行后进行自愿选择。
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市首次对房屋征收项目实施强制执行,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是政府对房屋征收工作坚持按照“一个政策统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实行公平补偿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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