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着力解决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向全系统发出通知,决定自今天起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专项行动中从整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入手,“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强化规范,注重成效,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切实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通知强调,当前商业贿赂、限制竞争、商业欺诈、侵权假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工商机关要以此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突出重点领域,保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大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三是加强中介服务行业监管,查处虚假宣传等热点问题。四是继续推进打击“傍名牌”工作,促进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行动中认真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关注民生热点;充分发挥工商机关职能作用,狠抓咨询查处工作;统筹协调,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加强统计分析,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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