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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今起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 投诉维权找浙江政务服务网就对了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

  “7日”怎么算?所有网购商品都能退吗?遇到纠纷如何投诉维权?……你关心的这些问题,我们一一向你解答。

  今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对外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

  这几类商品

  不能“七日无理由退货”

  在网上买了化妆品,用了之后出现过敏症状,这时要求商家退货是否可行?

  在网上买了一箱苹果,觉得苹果不够甜,能不能要求商家退换货?

  ……

  以往,消费者在网购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认为属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退货的时候,商家却声称不属于无理由退货范围,导致双方争执不下。

  《暂行办法》对此进行了规范㎡㎡

  ●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也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

  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七日无理由退货

  “七日”应该这样算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选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在七日内联系网店告知需要退货,而“七日”是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

  面对迟迟拿不到退款的情况,《暂行办法》也给出了保障:网店应收到退货当日,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如果你超过7天还没收到退款,就可以试着联系购物平台了。

  退货时,赠品要退回吗?

  退货时,商品本身、配件以及赠品都要退回,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等。赠品不能退回的,商家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的价款。

  运费归谁承担?

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费用依法由消费者承担,商家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经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销售者可以在退款时就扣除运费。

  信用卡支付时候,如果有手续费,能退回吗?

  可以不退回手续费。如果消费者支付时,商家免除了手续费的,商家在退款时可以扣除手续费。

  朋友圈里的“微商”

  不一定适用《暂行办法》

  除了传统的网店,眼下,不少消费者还习惯向朋友圈里的“微商”网购产品。那么,这些“微商”可以适用《暂行办法》吗?

  工商部门表示,若微店销售者依法登记取得相应经营资格,则该交易行为等同于网络购买商品,适用办法;若不是真正的经营者,仅仅是熟人之间出于信任购物,则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

  遇到网购消费纠纷

  你可以这样投诉维权

  遭遇网购纠纷如何维权?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可以帮到你!该平台整合囊括了各地各部门开设的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举报等栏目,一键直达、无缝对接,使投诉维权更加便捷、高效。

  第一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点击右边悬挂导航条中的“咨询投诉”-“我要投诉”,就可以进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第二步:在页面上方选择“按事项”,然后在下方选择“工商维权”-“消费维权”。

  第三步:在表格中填写你的的咨询/投诉/举报内容(标有红色*为必填)。确认无误后,获取并填写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

  提交成功后,系统会生成一个“信件查询码”,并以短信形式发送到你的手机。

  在办结过程中,你可以点击“我要查询”,随时查询事件进展。

  除了网页端,浙江政务服务网APP一样可以进行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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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21天前 | 宝鸡浏览:195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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