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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浙江省居住证怎么办?去哪办?答案在这里!

  在浙江,除了身份证和社保卡,还有一个证件特很重要,那就是㎡㎡浙江省居住证!

  2016年7月1日,新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全省陆续开始实行新的居住证制度。每天都有很多“新浙江人”来咨询居住证的相关问题,所以,我们就来为大家说说居住证的那些事儿。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有哪些好处?

  在浙江,有个居住证是很重要的!因为在浙江,凭居住证可享受很多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还能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基本条件

  离开原常住户口所在县(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申领新《浙江省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是指流动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其中居住登记中断30日内(春节期间可放宽到60日),也可视为连续居住。居住登记时间的认定,以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信息为准。

  办理条件

  ★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能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

  ●居住在拥有所有权的自有房屋或拥有使用权的公共租赁房屋的;

  ●居住在符合消防和建筑安全条件、合法建造的用工单位集体宿舍的;

  ●居住在符合安全条件和管理规定的居住出租房屋,并且已签订租赁合同,同时该出租房屋已在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的;

  ●符合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情况。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能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

  ●在居住地缴纳社会保险(各地对需缴纳社保时间的要求各不相同);

  ●本人或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持有居住地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与居住地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与居住地发包方(村民委员会、农林场站、渔业场站)签订农业(林业、渔业)承包合同;

  ●符合其他合法稳定就业的情况。

  ★连续就读

  是指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相关证明材料为对应的学籍证明)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

  ●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凭证

  ●房屋租赁合同;

  ●购房合同;

  ●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合法稳定就业㎡㎡

  ●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工商营业执照;

  ●与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与雇主(个人或非法人机构)签订并由人力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雇佣合同;

  ●与村民委员会、农林场站、渔业场站签订的农业(林业、渔业)承包合同证明文件等等。

  ★连续就读㎡㎡

  ●学生证;

  ●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如何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提出申请

  符合《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等基本材料以及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置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窗口受理

  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应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并签字确认,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领证

  申请人可在受理之日起15日后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回执”到领证地点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目前IC卡式居住证制作尚处于磨合阶段,再加上路上物流时间,申领人拿到IC卡式居住证的时间有可能会超过15天。

  浙江省居住证如何变更登记、签注?

  持有人的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在因工作关系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行政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浙江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证件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可以补办签注手续的,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证件持有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

  以前申领过旧版居住证现在需要重新申领吗?

  根据省流口办通知要求,为做好新老证件的衔接工作,在2016年7月1前已发放的居住证,包括原《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持证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在原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证件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持证人可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窗口,进行重新登记、申领,尚在有效期内的证件,符合新《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的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免费换领新《浙江省居住证》。

  问答环节

  Q: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有啥联系吗?

  A:居住登记是流动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三天以上半年以下,可进行居住登记。居住登记半年之后,满足条件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Q:有了居住证,可以参加杭州市的小客车摇号吗?我以前办的是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不让摇号~

  A:可以。因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自7月1日施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已取消,根据现有政策,7月1日后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且原《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已失效的,暂不能参加小客车摇号申请。目前属政策调整期,待杭州市政府明确《浙江省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后,如本人符合《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并申领后才能参加。

  2017年1月1日起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就可以参加摇号了。

  Q:我去年7月份在杭州办理了暂住证,而且已经在杭州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了,拿我可以直接去办理居住证吗?

  A:居住证办理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半年以上就可以办理居住证。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话,你下个月可以申领居住证了哦~

  Q:我没有缴纳社保,但是已经在杭州居住了5年能,可以办理居住证吗?办理居住证后,孩子可以在杭州上学吗?

  A:看看你是否符合“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如果你的孩子要入学,办理居住证是入学的条件之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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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21天前 | 宝鸡浏览:271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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