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消保委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活动,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着力维权专家团队建设,促进维权社会共治,提升了消费维权公信力和工作效能。
借力技术团队,破解鉴定难题。为解决消费纠纷鉴定难的问题,温州市消保委根据《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向社会及各大行业协会发出专家团招募书,按行业分类成立了汽车、家电、金融、家装、珠宝、食品维权专家团,以咨询答复、鉴定报告、检验意见等形式,为消费者权益争议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2017年龙湾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消费者洗澡时被热水器电伤咨询一案中,根据市消保委家电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判处热水器生产者、房开公司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借力行业团队,扩大宣教阵地。2018年3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务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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