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莲都区市场监管局立足服务企业的宗旨,运用职能权利的“减”,帮助市场主体“瘦”身,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指数。截止6月30日,企业已报6623家,年报率88.06%,与年初应报数相比瘦身率为6.7%,通过“浙江政务网”申报4887家;农专社已报528家,年报率为77.53%,与年初应报数相比瘦身率为19.43%,通过“浙江政务网”申报209家。
一是实地核查,吊销长期未经营的空壳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社区街道信息、上门查找等多种方式,努力与空壳失联企业取得联系。对于能够取得联系的,督促企业及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并后台变更电话号码等登记信息,以便后续联系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的,指导其依法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于通过各种方式仍无法取得联系且长期未经营的188家企业,依法予以吊销。
二是部门协作,注销非正常农专社。通过疏理,整理出所有连续二年未年报的农专社名单,经过与农业部门核对其经营信息,再同国税、地税部门核实其缴税情况,对确属非正常经营的农专社,依照《莲都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依职权予以强制注销,“瘦身”农专社。截止目前,共依职权注销农专社132家。
三是联合惩戒,净化市场主体。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社会公示。同时抄告政府各相关部门,实施部门联合惩戒,限制企业评优评先、银行信贷、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举措,倒逼市场主体重视年报、珍视信用。截止目前,共有832家企业、152家农专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务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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