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水市局高度重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在省局、市政府的指导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取得实效。
一是制定工作咨询。4月22日,该市政府出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咨询》,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针对丽水市局涉及的食品生产许可等17个事项,该局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丽水市市场监管系统“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咨询》,明确了改革事项落实要求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二是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此次改革,该局涉及的事项共有17项,涉及改革方式有:完全取消审批2项;由审批改为备案2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2项;强化市场准入监管11项。为建立健全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该局多次召开论证会、推进会、明确责任处室、工作要求。按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经公示、法制审核等程序,于6月27日正式发文《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文件的通知》(丽市监[2018]40号)。制定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举措》《丽水市放射性药品使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等8个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三是落实事项审批监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该局积极部署,对窗口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办事指南的修改等基础工作,切实保障各项改革事项落地。到目前为止,共办理审批改备案事项21件,强化准入监管事项6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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