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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普陀上半年消费投诉呈现三大特点

2018年上半年,普陀分局累计受理消费投诉346件、解决317件,投诉解决率达91.62%,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解决率提升5个百分点,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37万元。经梳理盘点,该局上半年消费投诉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食品和生活社会服务投诉成热点。上半年,该局受理商品类投诉167件、服务类投诉179件,分别占总投诉量的48.27%、51.73%。在商品类投诉中,食品投诉以64件居首位,同比降低4.45%,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38.32%,主要涉及产品质量、价格、虚假宣传等问题。在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投诉以50件居首位,同比增长3.85%,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7.93%,主要涉及售后服务、合同、食品安全等问题。

 

二是涉旅消费投诉量同比下降12.5%。近年来,该局借助“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规范行动,科所联动提升辖区旅游市场经营水平取得一定成效,涉旅消费投诉量呈逐年减少趋势。上半年,累计受理涉旅消费投诉49件,同比下降12.5%,其中旅游住宿服务投诉38件、旅游餐饮服务投诉11件,分别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1.23%和6.15%;其中东极岛旅游消费投诉6件、同比降低14.29%,桃花岛旅游消费投诉3件、与去年同期持平。

 

三是大型商圈实现投诉解决率100%。今年以来,该局以放心消费餐饮、放心消费示范街(区)等创建为契机,多次上门对辖区欧尚超市、凯虹广场、杉杉普陀天地、海中洲商业广场等大型商圈开展创建动员和现场指导,督促充分借鉴外地商圈先进工作经验,有效落实放心消费各项制度建设,力求消费投诉在商圈内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上半年,辖区四个商圈累计接到消费投诉58件,主要涉及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食品安全等问题,投诉解决率达100%,占总解决量的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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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29天前 | 宝鸡浏览:29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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