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免税项目“农作物的新品种选育”,各地政策执行不一,关键问题是“生产、初加工、销售”三位一体,还是“选育、生产、初加工、销售”四位一体,才能享受税务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二条明确规定,生产、初加工和销售一体化是在选育形成的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问:新收入准则下,验工计价单是不是收入确认的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务入确认的时点呢?答:新准则下强调按照投入法或者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验工计价只是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验工计价单时,说明享受了收款的权利,根据履约情况,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科目,也不按验工计价单全额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会计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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