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百都会计
嘉兴 嘉善 平湖 海盐 海宁 桐乡 更多城市
宝鸡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2号)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农村、农场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据此,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享受营业税免税优惠。
上一篇:运输公司将货物由境内运到国外码头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下一篇: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
[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宝鸡浏览:13061次 | 作者:wanmei ]
【版权与免责声明】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至service@zekv.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除非注明来源,否则均为网友发布,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宝鸡税务服务更多>>
  • 宝鸡新准则:建筑企业是不是按照验工计价确认财税务入时点?

    问:新收入准则下,验工计价单是不是收入确认的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务入确认的时点呢?答:新准则下强调按照投入法或者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验工计价只是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验工计价单时,说明享受了收款的权利,根据履约情况,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科目,也不按验工计价单全额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会计与税..

    关注: 8431 次更新时间:1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