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无偿使用期间房产税应如何缴纳?
房屋出租方(产权人)将房屋交由承租方进行装修后无偿使用一定时间,问无偿使用期间房产税应如何缴纳?
依据房产税相关规定,房屋承租方将租用的房产进行装修,在一定期限内无租使用,其实质是承租方以房屋装修费抵顶租金,属于房屋出租。因此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即出租方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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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宝鸡浏览:12344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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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收入准则下,验工计价单是不是收入确认的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务入确认的时点呢?答:新准则下强调按照投入法或者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验工计价只是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验工计价单时,说明享受了收款的权利,根据履约情况,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科目,也不按验工计价单全额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会计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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