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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会计,我公司将地下车位使用权以收取使用费的方...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行为所征收的税款。出售或转让应当以办理相应产权转移为标志,产权未发生转移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地下车位的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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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宝鸡浏览:17743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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