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发票是我管理,但开票人把发票作废后,第二联不见了,税务局会怎样处理?
对该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五款“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进行处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以一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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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宝鸡浏览:13506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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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收入准则下,验工计价单是不是收入确认的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务入确认的时点呢?答:新准则下强调按照投入法或者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验工计价只是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验工计价单时,说明享受了收款的权利,根据履约情况,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科目,也不按验工计价单全额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会计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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