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2009年以后新办的建筑安装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还是由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从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办理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因此,2009年以后新办的建筑安装企业,如果其主营业务为建筑安装业,其企业所得税应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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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宝鸡浏览:14682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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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收入准则下,验工计价单是不是收入确认的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务入确认的时点呢?答:新准则下强调按照投入法或者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验工计价只是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验工计价单时,说明享受了收款的权利,根据履约情况,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科目,也不按验工计价单全额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会计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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