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摄影店既出售胶卷又提供照片冲洗服务应该如何缴税?
摄影店出售胶卷和提供冲洗服务属于兼营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因此,摄影店如果能分别核算胶卷销售额和冲洗照片服务的营业额,则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由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胶卷销售额和冲洗照片服务的营业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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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宝鸡浏览:17139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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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收入准则下,验工计价单是不是收入确认的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务入确认的时点呢?答:新准则下强调按照投入法或者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验工计价只是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验工计价单时,说明享受了收款的权利,根据履约情况,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科目,也不按验工计价单全额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会计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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