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促进残疾人就业税务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保障和维护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日前,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对纳税人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务优惠政策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公告》明确,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依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能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务优惠政策。用人单位逃避其应承担的保险缴费责任,为残疾人职工缴纳新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能享受相关税务优惠政策。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务优惠政策,对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就业,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环境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链接: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平阳县税务局立足职能优势,组织开展多项学习宣传系列活动,掀起学法用典热潮。青年之家书声朗 学法用典正当时平阳县税务局开展“青年之家”系列活动之“晨读角”活动,由该局法制股组织带领青..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