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台州市路桥新港纸业商行清算公告
台州市路桥新港纸业商行 (普通合伙),注册号:331004000139123,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再清,拟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企业清算小组申报债权,清算人:徐再清、李纷萍,特此公告。台州市路桥新港纸业商行(普通合伙)清算组
2014年9月23日
(2014年9月23日《市场导报》第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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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1天前 | 宝鸡浏览:12069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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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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