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浙工商法〔2009〕9号
咨询标题:浙工商法〔2009〕9号咨询内容:我公司有一市场纠纷情况,需系统“浙工商法〔2009〕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处罚程序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政府文件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能否提供原文件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305797765 ;0579-87038418邮箱:717147683@qq.com咨询人:咨询时间:回复信息回复内容:您好。请您到我单位官方网站上查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处罚程序的补充规定》。回复部门: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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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宝鸡浏览:11391次 | 作者:czmc4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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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材料,以及在哪儿下载咨询内容: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材料,以及在哪儿下载咨询人:咨询时间:回复信息回复内容:你好,名称变更需先行名称预先核准,再办理名称变更,具体请向属地工商局咨询,省工商局咨询电话88380676,杭州市工商局咨询电话86439775.回复部门: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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