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题: 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 二、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务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务,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 ) 四、办理部门: 有国税的企业需要在国税局领取国寿扣款协议,地税扣款协议可以到地税大厅或者地税管理员那里领取!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一般办理时间当天就好了,主要是需要把扣款协议填写好给到银行,银行办理授权扣款然后部分地区需要将银行盖章的扣款协议一份交由税务局保管,所以扣款协议又称为三方协议!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税务局这边办理很快的,部分城市可能需要税务局录入,但是绝大部分城市的税务局都是当场就可以办理好的! 七、办理地点: 国税扣款协议在国税领取给到银行然后再还回国税局一份,地税扣款协议在地税领取给到银行然后再给回地税局,大部分是不需要在给回税务局的! 八、应提供资料: 办理需要涉及的材料有: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税务编码、证件号、银行账户、账号、公司名称等。部分城市还需要涉及章程、股东会决议、会计证等! 九、办事程序: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代征税款所需要的税务票证,国税扣款协议在国税领取给到银行然后再还回国税局一份,地税扣款协议在地税领取给到银行然后再给回地税局,大部分是不需要在给回税务局的。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