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载人三(四)轮电动车回购登记的很后时限是今天。也就是说,从明天开始,三(四)轮电动车再上路行驶,将受到交警部门的严厉查处。
处罚还蛮厉害的
据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梅峰介绍,以往,对上路行驶的三(四)轮电动车,一直以劝导为主,“但随着此次回购结束,我们必须动真格了!从5月10日起,我们一旦发现三(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和‘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款第5项:处2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驾驶人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2分;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款第1项: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警街头先劝导
前天,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教导员吴松明告诉记者:“确实还有不少市民驾驶着三(四)轮电动车上路,有些明明知道在办理回购,但还在观望。考虑到5月10日要动真格,我们这几天早上6点30分左右就囤警街头,仅今天上午6点30分至10点30分,就又发现了7辆,目前我们都已经进行了劝导和教育,并且对它们进行了回购登记。”
据吴松明介绍,由于三(四)轮电动车的购买人群主要是老年人,用于接送孩子、医院看病、买菜等,“所以,我们很近也主要在学校、医院、菜场等周边囤警,发现一辆劝导一辆”。
吴松明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如果身边有朋友或朋友的亲戚购买了三(四)轮电动车,赶紧去提醒一声,别错过了很后的回购机会。“从我们路面掌握情况来看,驾驶三(四)轮电动车的老年人往往属于无证驾驶,那么从5月10日起,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甚至并处15日以下拘留,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大家赶紧互相提醒一下,抓紧办理回购!”
有问题找驻点人员
市消保委秘书长金建德说,因为到很后时限了,这两天来登记回购的人确实比之前多了不少。但是,他感觉有些车主还在观望。
“那些已经办好回购登记的车主在观望。一方面他们可能是想多用几天。如果是这样,到时退车拿钱的人挤在一起,时间也太紧张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他们先登记,到时看交警的查处再决定到底要不要拿车去退钱。现在可以明确的是,5月10日以后,除了交警加大查处力度,可能还有其他相关部门介入。这样拖下去实在没多大意思。”
车辆回购登记、完成回购过程中,主要围绕回购价格以及其他有可能出现的回购问题,金建德介绍,目前已经在每个回购点都派了驻点人员,协助车主们办理车辆回购。
以后维权走司法途径
有些市民也许会问:这些回购的车辆很后都去哪儿了?2012年8月,嘉兴五个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在嘉兴市范围内禁止三(四)轮电动车的违法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以及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这样看来,至少在嘉兴市范围内,这些回购车辆是不能“重出江湖”的。
虽然不能上路行驶,但这些车辆还有使用价值,比如依然可以作为景区内或者厂区内用车使用。金建德说,如果这些车辆通过有相关资质的销售商流入市场,销售商必须依法告知消费者车辆的真实情况,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车辆不能上路。如果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然购买,责任由自己承担。
金建德还表示,这次车辆回购其实是一个为消费者集中维权的机会。超过很后期限消费者想维权的,建议走司法途径,消保委也将采取负责到底的态度,支持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转让网和百都会计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发展合作协议,双方就公司项目发展达成深度合作协议。2016年6月百都会计有限公司将旗下公司转让频道全国公司转让资源全面与公司转让网合作运营,期待双方合作能够为企业带来更方便的交易资源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