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开展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整治对象是伪造或冒用公司名称、网站服务器物理地址在境内、严重侵犯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具体工作内容为搜索发现并初步确定一批伪造或冒用公司名称、标称行政区划为本辖区、严重侵犯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并根据网站服务器物理地址进行分类处理。服务器物理地址为本地的,根据《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提交并商请当地通信管理局进行核实并予以关闭;服务器物理地址为外地的,核实相关情况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汇总处理。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至11月底结束。各地工商部门提交当地通信管理局关闭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工作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汇总处理的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名单应在10月底前提交。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务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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