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成功调解一起家具消费纠纷1589工商新闻/col/col1236106/index.html各地动态/col/col1236111/index.html
萧山成功调解一起家具消费纠纷 |
发布日期:2018-07-17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省工商局 | 字号:[ 大中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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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余女士向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其入住新居后发现室内有刺鼻的味道,认为是新置办的家具甲醛含量超标,经该所工作人员调解,家具店同意向消费者全额退还购买的家具款18400元。 经了解,余女士在某家具家饰市场购买了书柜等家具,价值18400元,打算入住时发现室内有一股刺鼻的味道,随后其自己对室内甲醛进行检测,检测出的数值为1.03,远远高于规定标准,于是,她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不同意,表示不可能退货,无奈之下,余女士拨打了12345进行投诉。 接到余女士投诉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双方取得了联系,商家表示,自己的家具不可能存在甲醛超标的现象,不同意余女士的退货要求。余女士虽然自行对室内空气进行了甲醛测试,可是缺乏有效的证明材料或者检测报告,难以证明家具是否确实存在问题。因此,双方就家具甲醛是否超标的问题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 很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工作人员告诉家具店负责人,根据我国新消法规定,像余女士反映的这种情况,家具店对被投诉问题负有举证责任,其需要拿出自己售出的家具甲醛含量不超标的证据。很终,家具店和余女士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对家具进行退货并全额退款。 甲醛含量超标是家具商品的重灾区,在此也提醒消费者,购买家具应有环保意识,要主动向商家索要产品检测报告,购买实木家具,要警惕“货不对板”,留神纯实木与板木结合材料及油漆甲醛含量问题,不要轻信“零甲醛”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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