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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金店销售的黄金摆件和金条是否应缴纳消费税?
金店销售的黄金摆件和金条,是否应缴纳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95号)规定,黄金摆件和金条不属于金银首饰范围,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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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宝鸡浏览:13476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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