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我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加工金银首饰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我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加工金银首饰,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95号)规定,委托加工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是纳税人。据此,上述公司委托的“其他单位”如果不属于个体工商户,则上述公司不必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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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宝鸡浏览:13540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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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收入准则下,验工计价单是不是收入确认的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务入确认的时点呢?答:新准则下强调按照投入法或者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验工计价只是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验工计价单时,说明享受了收款的权利,根据履约情况,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科目,也不按验工计价单全额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会计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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